市林业局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自查报告
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中心:
按照根组办字[2016]32号《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林业局党支部对2008年以来我支部党费收缴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支部没有及时按月交纳党费,没有不缴纳党费现象;
二、没有严格按照党费计算基数收缴党费,存在调资不能及时调整党费情况;
三、在现有基数基础上,严格按规定比例交纳,没有漏交党费情况;
四、全体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不存在别人代交、组织垫交、单位扣交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支部将以此次自查工作为契机,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工作相关规定,全面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一是建立规范的党费收缴台账;二是督促党员主动、自觉按月交纳党费;三是每半年核定一次党员工资情况,及时根据新的工资标准,核定党员党费交纳基数、比例和数额。四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工作排查情况统计表”标明自2008年以来应收党费、实收党费和补交党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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