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局属各部门:
根据《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局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 学”带着问题学,“做”针对问题改,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二、学习教育内容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严格落实中央规定的学习教育内容,区别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明确学习教育的重点,明确合格党员的标准,着力在学上下功夫、在做上见实效,切实做到以学促做、学做互进。
(一)学党章党规。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言,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权利,对党绝对忠诚。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
(二)学系列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体党员都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还要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和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等。
结合全市和我局工作实际,还要学习《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方针。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五个一”学习制度,每周参加一次支部学习,每半个月参加一次双休日讲座,每个月参加一次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参加一次专题研讨,每半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三)做合格党员。坚持以知促行,普通党员要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做优秀党员,争当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北疆先锋”。
三、学习教育方式
(一)开展培训教育。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利用双休日讲座、干部教育大讲坛、基层大讲堂、组工视线、远程教育站点、网络在线教育等平台进行集中学习,明确学习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
(二)实施专题研讨。党支部每季度围绕能否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宗旨,能否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能否做到“时有所思、日有所动、周有所进、月有小成”;能否做到“两个改造、三个提升、四个突破、五个着力解决、六个必须坚持”等方面召开一次全体党员会议。
(三)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突出问题向导,围绕学习教育和“两个改造、三个提升、四个突破、五个着力解决、六个必须坚持”查摆出的问题,深入对照检查和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