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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东社区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

文章来源:镇东社区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1日 点击数: 字体:

为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约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应急行动计划。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气象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所

社区负责全辖区气象灾害救助应急管理工作,社区主任刘慧娟为组长、社区副主任张艳红为副组长,成员由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 工作职责

负责本社区气象预警信息接收和转发,灾害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负责巡逻本辖区内各处易灾点,当发生灾情时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负责本辖区内各处易灾点的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保障转移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抢险物质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应急准备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家、各户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社区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处理

(一)信息报告

各社区干部、气象信息员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情况,在第一时间向乡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时间信息,社区及时将灾害信息上报乡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 响应启动

社区接到乡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响应计划

(三) 分级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社区迅速组织、指挥、协调全辖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社区迅速组织、指挥、协调全辖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四) 分组响应

灾害发生后,社区按乡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社区有关计划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受影响居民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四、现场处置

(一) 灾民安置

由社区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关安置户或安置点

(二)灾民救助

灾情发生后,社区气象灾害指挥办公室迅速开展灾民救助工作。

1.灾民临时生活保障

(1) 分散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安置户负责

(2)集中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社区干部负责落实。

2.救灾款物发放

(1)救灾款物发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 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应急结束

社区接到乡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结束本应急响应计划。

六、灾情收集上报

灾情发生后,社区指挥所灾情信息组迅速深入受灾点收集各类灾情,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并造册登记、分析汇总后,由社区上报乡民政办公室及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七、灾后重建

灾害过后,社区在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受灾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社区民政助理员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动态情况,及时上报乡镇、办事处民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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