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武装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根河市人民武装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四月四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表
十一、部门预算基本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兵役征集,组织民兵预备役训练(我市现有民兵600人),开展国防教育,协助抗洪抢险及社会维稳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科室: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核定现役编制8名,事业编制10名。
2、根河市人民武装部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根河市人民武装部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
3 | ||
4 | ||
5 |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5.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26万元,增长7.57 %,增加主要是由于单位职工人员上调一小级和人员匹配增加。
支出预算95.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26万元,增长7.57%,增加主要是由于单位职工人员上调一小级和人员匹配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5.86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6万元,占比84.15%;项目支出15.20万元,占比15.85%。
主要用于根河市人武部机构运转,其中:人员经费72.44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贴59.4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费4.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8万元、住房公积金7.13万元;公用经费23.42万元,包括办公费5.0万元、水电费0.75万元、邮电费1.0万元、取暖费5.34万元、差旅费3.15万元、维修费3万元、劳务费4.7万元、工会经费0.48万元;包括专项经费支出15.20万元(征兵经费、网络水电经费、国防教育经费、民兵预备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5.8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8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 95.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03万元。主要由于职工人员上调一小级和人员匹配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 4.81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7万元。主要用于缴费基数增长的职工医保费用。
4、住房保障类 7.13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缴费基数增长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无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 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2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会经费增加0.0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4万元,主要是取暖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房屋及构筑物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单位正常工作运转,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无列入绩效目标的重点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