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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民政局三举措保护妇女婚姻家庭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促进婚姻家庭生活和谐与稳定,应对离婚率上升,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的发生,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根河市婚姻登记处从以下三方开展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力度。在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向新人宣传《新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中有关保护妇女权益的相关内容;在婚姻登记大厅中张贴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家庭虐待、家庭暴力的宣传画。

二是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以“咨询辅导、调解纠纷、沟通心灵、修补关系、促成和解”为宗旨,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情感辅导、心理疏导、离婚劝和等服务,帮助当事人排解各种婚姻家庭危机。

三是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财产权益。认真审核离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协议中有损害女方权益和未成年人教育抚养不利的条款的要求当事人予以纠正后才办理离婚登记,切实维护和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的各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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