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完成特困人员认定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切实维护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 016﹞106号)和《呼伦贝尔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呼民政发﹝2017﹞121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7年8月在全市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全面开展了特困人员认定工作。
我市这次被纳入特困人员认定范围的共176人,其中:集中供养的66人,分散供养的110人。 被评估为全自理的63人,半护理的80人,全护理的33人。并与被评为半护理、全护理的特困人员的委托照料人签订了委托照料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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