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统计局机构设置
根河市统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财务、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负责对各乡镇(办事处)经济办的业务考核和管理工作。
承担干部人事管理和统计专业教育培训的督促实施。负责局机关及调查队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市统计系统更新知识培训、统计业务培训工作。
(二)统计设计与法规股
落实呼伦贝尔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核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方案。管理和维护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数据库。组织协调根河市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根河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办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贯彻执行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统计信用制度。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依法监督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等法律事务,承担机关重大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综合统计股(国民经济核算股)
负责对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并定期发布,审核发布统计信息,撰写并发布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承担党委政府考核中的经济指标监测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应对处置工作。
负责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和资源环境核算。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指导乡镇(办事处)国民经济核算。开展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分析研究。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开展“三新”经济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
(四)农村牧区经济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负责全市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的核算。负责全市牧业年度畜牧业普查。负责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县域社会经济统计任务。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收集、整理和编印农村牧区统计资料。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
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六)工业与能源统计股
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汇总、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的综合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
(七)贸易外经与人口就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发展变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业态的统计调查,并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对外贸易有关数据。
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
(八)服务业与科技统计股
组织实施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软件业、互联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和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组织开展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和科技统计调查。提供相关统计资料。承担上级统一安排的专项调查。
设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群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