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使用公示
现将得耳布尔镇党费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在党费使用方面,我镇始终坚持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党费的使用范围,规范党费使用程序。对上级下拨的党费,做到及时到位、专款专用。收到返还2017年返还党费及讲习所22832.33元,收到市委组织部下拨慰问款10500.00元。我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党费。具体项目如下:1.购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支出560.00元;2.购买党徽1580.00元;3.印刷学习笔记、“三会一课”记录本支出4840.00元。4.汇费、手续费共计10.00元。得耳布尔镇党费使用均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截止2019年6月30日,结余26342.33元。
中共得耳布尔镇委员会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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