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四个机制加强市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3月份以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始终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加大市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彻底改善并真正实现环境卫生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一、建立督查机制。由局长、副局长、督查室人员不定期对保洁员责任区卫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保洁队长,对屡次不改者通报并开除。
二、建立保洁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根据路段的繁华程度、人流、车流量的大小及环卫设施配置情况,将各路段划出区片,保洁人员对分包区片的清扫保洁实行“一扫一保制”进行细化管理,每人一段,包干到底。督查人员依照制度对保洁人员所分管路段进行组织联查。
三、建立垃圾清运机制。一般情况下,清扫保洁人员夏季保洁时间段为(4月15日至9月30日)上午:4: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保洁时间段为(10月1日至4月14日)上午:7:30—11:30、下午:13:30—16:30。弹性扫道时间为4:30-8:00,要求上午9时前普扫完毕。垃圾中转站统一调配运力,增加车辆数量和清运频次,及时清理转运垃圾,不影响白天居民出行,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障垃圾收集点干净整洁,无积存垃圾。
四、建立考评机制。环卫作业做到清扫保洁后路面、路牙、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作业时段保洁时污染物停留时间不超过20分钟,落叶季节,道路上无焚烧树叶垃圾现象;雨季及时完成雨后积水清扫,雪后路面无积雪,道路畅通;收运垃圾要定岗、定责、定任务,在收运垃圾时做到车走地净,无残留垃圾,确保街道环境整齐干净。
此外,要求保洁工人上岗作业时,身着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的整洁;清扫时,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作业时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展现出了现代环卫工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强化日常、长效管理,基本做到了“三个一样”,即突击检查与平时一样、上级来人与平时一样、白天和晚上一样。实现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态化,垃圾处理工作逐步走上有序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