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救助室职能职责
生育、医疗救助室职能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出台的有关医疗救助的政策法规规定。
(二)负责起草制定我市医疗救助工作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分析研究医疗救助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
(三)负责全市医疗救助工作报表统计、数据上传、信息录入和档案管理。
(四)负责医疗救助的审核、审批,对医疗救助对象实施救助。
(五)负责编制医疗救助资金预算,以及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部门之间有关医疗救助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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