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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室职能职责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财务室职能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实际情况,财务室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基金支付工作。根据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对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按照上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进行支付。

(二)负责基金收入的到账处理。每月月末,及时将本月本市参保单位的缴费收入进行到账处理,对信息有误及金额对不上的缴费单据及时和地税征缴部门进行核对。确保基金及时、准确、合理的划入到单位及个人账户。

(三)负责每月及时归集上解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金。根据基金的使用情况按时下拨基金用款。

(四)负责编制基金和事业经费预算。年度终了前,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编报要求,根据市本级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算情况,编制基金和事业经费预算。

(五)负责编制基金和事业经费决算。年度终了,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市本级年度基金和事业经费财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六)负责汇总全市基金预算和决算。及时准确上报自治市及财政部门。

(七)负责对基金财务业务进行管理、监督和培训指导。实行基金市级统筹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基金的平稳运行。

(八)负责根据基金季报和年报进行基金分析和预测,为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基金决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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