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语言文字政策宣传活动
今年五月一日是《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13周年,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及其它相关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蒙古语言文字政策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扩大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范围,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民族语言文字环境,助推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示范市工作,4月27日晚,根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支部与敖乡党委、政府在根河市冷极广场共同开展了“唱响民族团结主旋律,谱写和谐发展新篇章”为主题的蒙古语言文字政策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宣会册150份、宣传单200余份、《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办法》宣传单200余份、《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知识问答》宣传册200余册。为了便于广大群众学习蒙语,还印发了《蒙古语会话手册》100余册。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为蒙古语文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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