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监管室职能职责
基金监管室职能职责
(一)负责“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集中宣传,通过种形式,依托各类媒体,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负责加大医保基金协议管理力度,加强医保协议准入管理,将医疗机构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医保支付标准纳入协议内容。
(三)负责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退出机制,增强协议的约束力,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对欺诈骗保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等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申请作出处罚处理。
(四)负责推动医药机构开展欺诈骗保行为自查自纠。对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盗刷社保卡等欺诈骗保行为严格自查。
(五)负责加大日常基金运行监管与分析,落实约谈、停卡、解除协议等项制度,促使定点医药机构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性机制,合理、有效地利用医保基金,管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六)负责强化医药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履行医药卫生行业的审批、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利益和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七)负责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大整治和规范医疗乱象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不合理诊查、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对欺诈骗保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执业医护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定点医药机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依法查处与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相关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配合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发现欺诈骗保行为,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政处罚。涉及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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