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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2号)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29日 点击数: 字体: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近日,根河市公安局依法处理了1起阻碍疫情防控检查工作案件,对违法嫌疑人员赵某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1月27日12时许,出租车司机赵某从伊图里河载客返回根河市,途径好里堡林场管护站时,没有按照要求停车接受防疫检查,同时与执勤民警发生争执,伸手拖拽民警,并出言不逊,干扰妨碍疫情防控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鉴于赵某阻碍防疫检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赵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再次提醒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隔离观察、追踪排查、交通检查等工作是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对干扰阻碍、谎报瞒报、编造虚假信息等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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