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河东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河东街道办事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⑴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并实施监督。
⑵管理街道办经济,组织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⑶负责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自治区权益,并帮助解决困难。
⑷负责辖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社会公德,法制教育,警民共建,普及公民文化教育,组织好群众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
⑸负责辖区区内城市管理和监察工作。
⑹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
⑺负责城市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
⑻依法完成兵役登记、征兵工作任务。
⑼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⑽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⑾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河东街道办事处共设5个职能科室。(1)党政办公室(2)社会事务办公室(3)计划生育办公室(4)经济办公室(5)城市环境管理办公室。编制数26人,其中行政15人,事业11人,实际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9人。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河东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市财政局下达的2017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按功能分类支出为269.57万元,行政运行16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6.8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0.5万元,住房公积金14.75万元。
(2)市财政局下达的2017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按经济分类支出为工资122.91万元,退休费76.86万元,医疗保险费10.28万元,大病救助费0.22万元,职工住宅取暖费1.48万元,住房公积金14.7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47万元,居委会主任工资12.47万元,特殊津贴5424元,工伤保险0.24万元,遗属补助2.1万元,独生子女费60元,公用经费20.96万元,公用取暖费13.48万元,工会经费0.98万元,专项经费2.3万元,防火警报器经费0.3万元,增加办公经费2万元。
(3)2016“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2.59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22.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06.9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64万元;支出总计622.5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4.99万元,增长49.1%;支出总计增加204.99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河东办事处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增加环境整治经费支出;三是河东办事处新购办公楼及税金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0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9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0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1万元,占60.6%;项目支出238.67万元,占39.4%;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22.5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64万元;支出总计622.5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6.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4.99万元,增长49.1%;支出增加204.99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河东办事处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增加环境整治经费支出;三是河东办事处新购办公楼及税金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0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1万元,占60.6%;项目支出238.67万元,占39.4%。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较上年减少-7.6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及奖金有2人后半年转正,前半年没有工资等方面支出;公用经费6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比2016年追加办公经费相应减少。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的87.5%。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公务接待情况估计不足,接待人数较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5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占97.7%;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占2.7%。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维护修理保养费用及油费,车均运维费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维修次数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5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一是环境整治归档加班用工作餐;二是党建检查加班工作用餐。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2万元,比2016年减少-10.81万元,降低-14%。主要原因是:比2016年追加办公经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8万元,比2016年减少-0.59万元,降低-4.2%,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和旧办公楼都有取暖费,2017年就新办公楼有取暖费,差值2016年比2017年取暖费多。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2017年资产情况:
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调研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满足日常工作用车所需,价值11.6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他固定资产139件,价值14.42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2件,价值7.8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家具用具117件,价值6.5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2017年房屋建筑物情况:
房屋建筑物面积30平方米,其中其他用房30平方米,较上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河东街道办事处2017年无列入绩效目标的重点项目。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洪林 联系电话:0470-52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