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编办按照《党员合格标准》量化考核每一名党员
编办自“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党支部在《党员合格具体标准》的基础上再度细化,明确量化指标,强化保障措施,切实做到以学促做、学做互进,制定《根河市编办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评分表》。年末,编办对党员合格标准进行了量化考核。
结合编办《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争当“四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要求,对全体在岗党员开展量化考核,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方式,“用数据说话、靠指标奖惩”,用考核指标客观反映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目的就是激励全体党员增强创先争优的动力,为 “比学赶帮超”树立量化标尺,兑现“向我看齐”承诺,努力实现由“追赶者”向“引领者”的转变。
考核过程中,编办坚持先进性、公开性、客观性三项原则。先进性原则:对照共产党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带头执行政策制度、带头廉洁修身齐家、带头增强综合素质的“四带头”标准,积极推行“党员三先”,即方针政策党员先学习、重大事项党员先参与、急难险重任务党员先承担;公开性原则:开展党员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三亮三比三评”活动,推进党务公开,公开考核程序、方法、时间和结果,提高考核透明度;客观性原则:结合实际工作和具体业务,通过党员承诺书、党员模范先锋岗等有效载体,对党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价。
同时,编办将合格党员量化考核指标分为“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履行职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五项内容,考核分数为满分100分。最后分数是根据党员自评分数、职工群众满意度测评分数和组织评价分数,按照20%、40%、40%的权重确定的。最终结合五项考核内容,依据总得分高低,将量化考核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对“优秀”党员的考核指标是分数均不低于90分;而分数未达到60分的考核指标的则划为“不合格”党员。
编办将合格党员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年末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在推荐党员评选各类先进、培训或深造学习时,要将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内容。同时要认真分析“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改进工作,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