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
为了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的职能作用,提升党校的整体形象,创造性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今年以来,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加强纪律、改进作风为重点,强化教育,加强监督,完善制度,为建设一流党校提供有力保证。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性和主动性。
1、统一思想,责任上肩。校领导班子强化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将履行主体责任、支持校纪检履行监督责任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
2、一岗双责,传导压力。年初组织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任务分解,强化责任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半年和年度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制度,严肃纪律,增强制度纪律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刚性约束作用。
1、深入推进校务公开。落实重大决策事项、人事任免、党务工作公开制度,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要求,做到应该公开的一律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防止徇私。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校领导班子民主、科学、规范决策。
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规模。按照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严把财务关,从源头上杜绝“四风”。
4、严守组织人事工作制度。严格履行用人程序和步骤,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和纪律,防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三)学习教育,防微杜渐,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1、将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经常化。围绕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目标,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教职工思想教育。通过学《党章》等党内法规以及各级纪委会议精神,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活动,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决心。
2、扎实开展廉政建设宣教活动。通过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宣传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创造良好的廉政教育氛围。
3、做好节假日、办班期间等反腐倡廉重要节点宣传教育督查工作。通过召开会议、谈心谈话等行为做到勤提醒、早预防,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发挥职能,服务大局,助力全市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狠抓学员管理和廉政教育力促以点带面。进一步完善学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促进学风校风好转。结合主体班和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的实际和特点,深入推进廉洁教育“三进”工作(进课堂、进教材、进学员头脑),将廉洁教育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学员倡廉促进领导干部群体廉洁自律。
二、亮点工作
1、加强管理,严肃机关工作作风。
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参公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有关管理规定和措施,抓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3月份完善并充实了党校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在“两学一做”督导检查整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了学校和党支部的各项制度,规范了各项基础资料的管理和撰写。
2、发挥职能,助力全市思想理论宣传工作
“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共宣讲34场次,培训人数2000人次;配合根河市纪委开展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市委党校教师为全市纪检干部、纪检委员宣讲5场次,培训300人次,积极配合纪委开展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知识竞赛》题库收集整理工作,共整理出288道题,五套试卷。选派1名教师参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知识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建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光辉指引——十九大党章》,2个专题课共宣讲35场次,培训人数3000人次;全市科级领导干部一个《准则》四个《条例》专题培训班,参训人数400余人;全市公务员培训班举办10期,培训人数783人。宣讲和培训班覆盖了9个乡镇办事处,科局、企业、全市党员干部。在宣讲活动中,党校教师1人被授予基层“基层大讲堂建设工作优秀宣讲员”称号;2人讲稿被评为全市理论宣传优秀讲稿;1人被授予“呼伦贝尔市优秀教师”称号。
3、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党校党支部书记王伟为全校教职工上党风廉政专题党课2次,党支部副书记李瑞丽为全校职工上专题党课2次。
三、2018年工作安排
根据市委、市纪委全会的要求部署,紧密结合我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思路、目标任务,以“强化从严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强化表率作用、强化全面规范、强化监督监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一流党校提供坚强保证。
(一)工作安排
1、落实“一岗双责”全覆盖。一是岗位全覆盖。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解到各科室,将“一岗双责”的要求拓展到全体党员,党政“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职责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协作,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一级抓一级,形成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的责任制网络。
2、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重要会议精神、内容,及时传达上级纪委下发的案例通报。坚持常务副校长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教育片,党校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3、落实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及时把《准则》《条例》、反腐倡廉内容以及十九大会议精神纳入各类党员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内容,落实上级反腐倡廉教育要求,在课程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方面得到体现,提高学习成效。推进社会宣讲整体推进,要求全校教师在重大会议召开后或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第一时间备课,形成专题课,推出党校讲师团宣讲菜单。
4、注重党务校务监督。继续执行党费收缴情况定期公示制度以及党费收缴工作管理机制,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深化校务公开,研究制订公开事项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公开办事制度。
(二)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12月8日,根河市组建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现反腐败斗争的执纪权和执法权有机衔接。这是党的领导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我们党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体现。
组建监察委员会,实现对国家公务人员的全覆盖,有利于国家反腐败机构的自身监督和外部监督,包括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等。为保证国家监察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擅权现象发生,建议加强对国家监察权力行使的监督和制约。
根河市委党校党支部纪检委员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