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青年理论学习制度
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工作的要求,教育引领广大青年干部高扬理想旗帜、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不断加强机关青年思想政治建设,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使全局青年干部进一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提高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组织领导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学习活动,为保障学习活动的有效性,设立张丽娜同志为组长,全局40周岁及以下年轻干部为成员,组长主要职责为:制定学习制度和安排;组织学习、交流、答题和调研等活动;定期检查学员的学习情况。
三、学习形式与内容
通过互动式、同伴共享式集中学习或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会议和在内蒙古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重要著作和权威读本。
四、具体要求
1.记录。每位成员要做好个人学习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一是学习时间、主持、发言讨论;二是本人发言提纲或具体发言内容;三是本人自学记录(包括书名、章节内容)。
2.考勤。每次开展集中学习原则上不能请假,出勤率不能低于90%。因出差、在外学习、参会或考察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报告详细事由,经分管领导同意之后,方可请假,但必须有书面的请假条。因其他原因不能事前请假的,事后必须补请假条。集中学习制度参加学习的人员,根据学习安排及时间要求,必须提前5分钟到学习指定的地点,不迟到、早退。在集中学习时,不随意来回走动、交头接耳、接打电话,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