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统计局服务事项指南
提供统计资料及咨询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在统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二、承办机构
根河市统计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持单位盖有行政公章介绍信的服务对象。
五、申请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供持单位盖有行政公章介绍信。
2.受理:办公室接待→主管领导安排→综合股服务
七、办理时限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当场说明理由。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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