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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统计局服务事项指南

提供统计资料及咨询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及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在统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二、承办机构

根河市统计局

三、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四、申请条件

持单位盖有行政公章介绍信的服务对象。

五、申请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供持单位盖有行政公章介绍信。

2.受理:办公室接待→主管领导安排→综合股服务

七、办理时限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当场说明理由。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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